2025年6月25日,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銅仁中心支公司賠付保險理賠金標準共計 721,420 元,二審維持原判!現(xiàn)判決已生效。
2019年4月10日,S女士作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人身保險,被保險人為J甲,險種名稱:1.少兒超能寶兩全保險(3.0 版),年保險費 2,716元,共10期,投保份數(shù) 3.5 份;2.附加少兒超能寶重大疾病保險(3.0 版),年保險費 854元,共10期(保險期間自 2019 年 4 月 11 日零時起至 2049 年 4 月 10 日)。
2023年8月25日至9月29日,J甲因患地中海貧血重型、膿毒癥等疾病在深圳市兒童醫(yī)院住院,其間進行了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shù)。
保險公司以J甲系因地中海貧血遺傳性疾病才進行的造血干細胞移植手術(shù),認為地中海貧血屬于遺傳性疾病,于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理賠決定通知書》,以“本次索賠事宜屬于責任免除情形”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S女士不認可拒賠決定,咨詢“衛(wèi)民益行”希望能協(xié)助解決該保險理賠糾紛,衛(wèi)民益行團隊對該案件進行詳細分析后,決定受理該案件。
在衛(wèi)民益行團隊積極努力下,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保險公司銅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支付保險理賠金共計 721,420 元。被告保險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銅仁市中kaiyun開云級人民法院,二審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我方勝訴!